据《华商晨报》报道,“‘二人转’是东北的文化精华。现在有人用它注册‘安全套’的商标,请问东北的朋友,你们有什么感慨?”这是一个网友在论坛上的留言。前日,记者就此事进行调查,发现“二人转”确实正在被广西一女子申请注册成安全套类商品商标。
前日,记者在浏览一论坛时发现,一个题为《“二人转”成了“安全套”?》的帖子成为论坛的焦点。其内容是,网友发现,“二人转”这个名称已被一人申请成为“安全套”产品的商标。还有网友称:“二人转”商标正被炒卖,价格还炒得很高。
记者随后对此展开调查。
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网页上,记者进行了商标查询,发现在医疗用具栏目中,“二人转”被申请为“按摩器械、避孕套、非化学避孕用具……”的商标,申请人是广西一名27岁的黄姓女子,商标申请时间是2004年2月。
随后,记者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获悉,进行该商标申请的是广西商誉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记者致电该公司得知,该商标是广西一女子以个人名义办理的。
该商标仍在审查中
记者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综合处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称,经查该商标虽提出申请,但仍在审查过程中,而且在审查后,还有一个公告期,公告期内如有人提出异议,则即使审查通过,商标申请人也不能取得《商标注册证》。
前日晚,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倡导绿色二人转的沈阳市刘老根大舞台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目前不会对此事进行评论,相信文化部门、工商部门会对此进行合理的处理。
市民表示文化不容亵渎
“这是对东北人的文化精华的亵渎!这样的产品存在会让很多人误解东北二人转。”在刘老根大舞台前,市民张德怀说。大部分市民均对此事表示了愤慨,认为将“二人转”注册成“安全套”商标不应该。
“二人转已经有数百年的历史了,能够流传下来的重要原因是这种艺术形式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二人转在东北,就像京剧在北京一样,”市民李先生称,“把‘二人转’申请注册成‘安全套’的商标,伤了真正喜欢二人转市民的心。”
相关法律
《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第三十三条对……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做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来源: 《华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