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2005中国女性生活质量报告”在京发布。这是我国第一份多层面、多角度反映中国女性生活质量状况的调查报告。
为了解城市女性的生活质量,2005年底,全国妇联华坤女性生活调查中心和中国妇女杂志社开展了一项名为“中国妇女生活质量问卷调查”的活动。此调查涉及的内容包括了“工作状况”、“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社会保障”、“婚姻家庭”、“业余生活”、“居住环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消费状况”、“幸福感”以及“高质量的生活要素”等十个方面。调查在北京、上海、广州、长沙、成都、南宁、哈尔滨和西安8个中心城市展开,主要对象为成年职业女性。发放问卷1020份,共回收有效问卷1002份。调查结果显示,哈尔滨女人幸福感最强,长沙女人对居住条件满意度最高。
今后,“中国女性生活质量”调查将每年开展一次,调查结果将在下一年的“三八”妇女节前夕发布。
工作状况
北京女人上班赶路时间最长
从本次调查结果来看,公交车、地铁是城市职业女性每天上下班的主要交通工具,占41.1%;其次是自行车,占29.2%;排在第三位的是单位班车,占16.1%。另外,还有12.1%的女性每天乘坐私车或专车上下班,通过走路或其他方式上下班的占1.5%。
交叉分析表明,北京职业女性每天花费在上班路上的时间最多,平均为46.09分钟;其次是广州女性,平均为41.09分钟;时间最短的是长沙和南宁女性,花在路上的平均时间为23.72分钟和23.18分钟。
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
城市女性普遍睡不好
调查结果显示,城市女性平均睡眠时间为6.86个小时。认为自己的睡眠质量“非常好”的女性只占17.0%,59.9%的女性都表示自己的睡眠质量“一般”,还有23.2%的女性会偶尔失眠或经常失眠。
调查数据显示,20-30岁的女性每天的睡眠时间最长,平均为7.07小时;每天睡眠时间最短的是51-60岁的女性,平均为6.49小时。
调查结果显示,20-30岁的女性睡眠质量相对比较好,认为自己睡眠质量“非常好”的占19.5%,明显高于其他年龄段女性。
社会保障
能全部享受法定“四险”的不多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参加调查的53.5%的女性享受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或补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的占92.7%,40.1%的女性享受生育保险,61.6%的女性享受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40.6%的女性享受失业保险,但同时享受国家法定的“四险”待遇即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只占16.2%。
婚姻家庭
31-40岁女性对婚姻最满意
本次调查数据显示,大多数已婚女性对婚姻的评价比较正面、积极,45.6%的女性用“幸福”来评价自己的婚姻,19.9%的女性认为自己和丈夫的关系是“相敬如宾”,31.7%的女性对婚姻的感受是“平淡”,而以“冷漠”和“痛苦”来形容自己婚姻的均只占1.4%。
本次调查数据显示,31-40岁的女性中,用“幸福”来评价自己婚姻的占48.6%,明显比其他年龄段女性高。
业余生活
女性人均旅游年支出上千元
本次调查数据显示,城市女性“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的时间已经明显超过了“做家务”。本次调查数据显示,除节假日外,被调查城市女性平均每天用于读书、上网等自己喜欢的事情的时间为104分钟,明显高于“做家务”的85分钟时间。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有81.2%的被调查女性每年至少旅游一次,且每年用于旅游的人均支出为1222.4元。“自然风光优美的地方”最受城市女性的青睐。在旅游时间的选择上,28.2%的女性会选择在“七天长假”去旅游,27.2%会选择在“周末”出游,还有44.6%的女性会利用“其他时间”去旅游。
高质量的生活要素
女性最看重婚姻、收入、工作
在本次调查中,这一题目的设计为开放式设问,通过归纳,总结了女性心目中的七条“高质量的生活要素”,依次为:
①婚姻幸福,家庭和睦; ②收入稳定,衣食无忧;
③有一份能体现自己价值的工作; ④孩子健康快乐,能有一个好的未来;
⑤有一个安全、远离各种污染的居住环境; ⑥热爱生命、生活,精神生活充实;
⑦社会安定,治安良好。
消费状况
家庭消费,女性“说了算”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家庭日常消费基本上是女性“说了算”。统计表明,77.3%的已婚女性决定着家庭“吃”、“穿”以及“日常用品”的选择和购买,也就是说,女性已经成为了家庭日常消费的主要购买者和决策者。
另外,数据显示,22.7%的已婚女性在家庭进行买房、买车、购买贵重物品等大额支出时会“自己做主”,还有77.3%的已婚女性会和丈夫共同商议后再决定,但她们的喜好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家庭重大消费的最终决策。
调查数据表明,在已婚的女性当中,46.5%的个人收入由“自己支配”,51.3%的女性会将自己的收入“和丈夫的放在一起,两人共同支配”,而将收入交给“丈夫支配”的仅占2.2%。可以看出,女性对自己收入的支配有很大的自主权。
南方夫妻多共享住房产权
数据显示,本次调查中,在家庭已购买住房的女性中,房产证上写着妻子名字的占32.6%,写着丈夫名字的占38.2%,写着夫妻双方两人名字为21.9%。
通过地域之间的比较发现,在上海、广州、长沙、成都和南宁这些南方城市的女性,夫妻共同拥有房产的比例为30.7%,而在北京、西安、哈尔滨这些北方城市中,夫妻共同拥有房产的比例仅为6.8%。
另一方面,在上述北方城市中,拥有自己名下房产的女性多于上海、广州、长沙、成都和南宁这些南方城市的女性,前者为36.3%,后者为30.5%。
相比之下,南方城市的家庭中,写在“丈夫名下”、“妻子名下”、“夫妻共同名下”的房产比较平均,分别为32.2%、30.5%和30.7%;而北方城市家庭中,这三种拥有的形态差异比较大,三者比例分别为48.5%、36.3%和6.8%。由此可见,在北方城市家庭中,丈夫名下房产的比例远远高于妻子名下的和夫妻共同名下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