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我在年轻时曾认识一个“坏”女孩,她敢留刘海,书包里一包Marlboro Light。衬衫不往裙子里塞,模拟考排名在八九百。礼拜一下午2时带我翘课,胸前三个扣子全部打开。带我回到她租的宿舍,换裙子时问我要不要进来。我多么希望她早一点告诉我性是怎么一回事,让我早十年把胸中¥%#……◎※×的那口气排掉。告诉我身体可以如此快乐,快乐时会闪到腰……但因为她,我会提早认识人生。因为她,后来的我会分得清旅途上谁是过客、谁是真正爱我的人。
——王文华《五年级的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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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原因,同女孩子接触的机会比较多,所谓“传统淑女”,所谓“潮女”都有。被问到如果选女朋友,喜欢前者还是后者?我几乎不认为这是一个问题。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呱拉松脆的女孩子,无论说话还是做事,无论生气还是开心,有什么说什么,什么都摆在台面上谈。“潮女”够拽够真,用不着费脑子和她兜圈子,她几近透明,优点缺点都不掩饰,一目了然;穿衣戴帽都极尽张狂,完全性情中人。
淑女们就不一样了,先不说衣着保守着闷骚叫人郁闷吧,单是生活有条理、做事有计划就令我自愧不如。我想是因为读的书和受的教育多了,所以说话做事都知道张弛的分寸,有什么要求和愿望也知道迂回的策略。她说她讨厌你,有可能是爱你爱到不行;她说她不要再看到你,有可能是一出门就希望你等在门外……如此这般,常常需要人挠破脑门猜,即使变成她肚中的蛔虫,也总是琢磨不透她的心思,叫人抓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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